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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学院研究生推优入党工作条例

2018-01-09

一、指导思想。

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发现和培养研究生中的优秀团员,并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党组织的重点培养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研究生团总支、各年级研究生团支部的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同时结合研究生实际情况,学院研究生直属支部也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优势,领导和指导团支部做好工作。研究生团员推优入党工作不仅符合新时期党的队伍建设需要,把好了党员入口关,而且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工作,增强团自身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工作原则。

1、把立足点放在对团员的培养教育上。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是“推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年级研究生团支部要在学院研究生党员直属支部和学院研究生团总支的领导和指导下,对团员青年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光荣历史和优良传统教育,结合理论学习,使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学会用唯物的辨证的观点看世界,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反对封建迷信。端正入党动机,坚定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主义道路的信心。

2、坚持标准,确保质量。研究生各年级团支部向学院研究生直属党支部推荐重点培养对象,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对那些入党动机明确,入党态度端正,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团员,团支部要及时向党组织推荐,对于条件尚不成熟,有待继续培养的同学,团组织应予以考察,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低要求。

三、组织形式。

根据研究生实际情况,采用以研究生党员直属支部和研究生团总支领导和指导研究生各年级团支部的组织形式。每学期初组织一次,具体时间由各支部自定。

四、“推优”条件。

1、本人志愿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了党校普及班党课培训并考核合格,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撰写思想汇报。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党的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

3、作风正派,举止文明,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有较高的集体观念和组织观念。遵纪守法,道德品质高尚,能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具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成绩优良。

5、积极参加学校、研究生院及各党团组织、研究生会、班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各级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表现突出。

6、一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参加“推优”:

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者;

②、所学课程成绩不及格者;

③、延期毕业者;

④、年度评优学习科研积分排名位于全班后三分之一者(为院系或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者,条件可适度放宽,但必须写出书面推荐材料并报党总支批准);

⑤、没有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撰写思想汇报者;

⑥、党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研究认为不适合参加“推优”者。

五、工作步骤。

1、研究生各年级团支部在学院研究生党员直属支部的具体指导帮助下,按照“推优”条件,在征求研究生导师意见的基础上,审核确定参加“推优”的团员青年名单。每次参加“推优”的团员青年数量不应超过本年级非党员的团员青年总数的1/3。

2、团支部“推优”会议程序

①、团支部召集全年级同学参加的大会(到会率不应低于80%),会议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并作会议记录。团支部还应邀请研究生团总支委员(干部)1-2名参加。学院研究生党员直属支部要协助团支部组织大会。

②、全体与会同学依据参加“推优”的团员青年的日常表现进行投票表决。被推荐对象有80%以上到会同学表决通过者,才能列为推优对象。会议投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③、投票结束后,团支部应当场公布本次大会到会人数和计票结果。

④、会后,团支部应组织成为推优对象的同学填写《欧洲杯下单平台(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文法学院研究生团员推优登记表》一式两份,团支部签署推荐意见后一份转呈研究生团总支备案,一份转交研究生党员直属党支部归入该同学的申请入党材料档案。

⑤、研究生党员直属党支部还要对团支部“推优”结果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并征求研究生导师意见,对确实符合条件表现突出的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要及时指导其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列入本学期发展计划,进行重点培养。

六、应注意的问题和相关要求。

1、各支部在实施上述工作前,应组织全体同学全面透彻的学习本制度,做好会议的组织、主持、记录和会后的填表、上报、归档等相关工作。

2、各支部在推优过程中一定要严肃、认真、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拉帮结派,不准徇私舞弊。对推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一定要严肃处理,除取消相关责任者在校期间的推优和被推优资格外,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各支部应保证上述工作的完整性、公开性、普遍参与性,避免敷衍了事、潦草应付。

4、各党、团支部应把此项工作当作一项十分重要的日常工作,做好、做实,同时应加强团员青年的教育,指导他们通过学习认真提高自身素质。

5、各支部的“推优”结果一年内有效,被推荐为党组织重点培养对象的团员青年一年内未被党组织吸收入党的还应继续参加下一年“推优”。

七、本制度由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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